全国电子专票终于来了!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文件!从年1月21日起,普通票和特价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以电子发票发行!这也意味着纸质发票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但是财务人员不得不注意以下事项!

新电子发票政策的重点:

1.从年12月21日起,特殊发票的电子支付将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纳税人中实施。门票范围是全国性的;2.从年1月21日开始,特殊发票将以电子方式应用到全国36个地区的新成立的纳税人,发票的范围将在全国范围内;3.取消电子发票前的“专用发票印章”由电子签名代替;4.如果将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副本用作在帐户中报销的基础,则不得不同时保留打印纸质副本的电子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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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通知!

电子机票在全国范围内开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纳税人中实施电子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2号

为了全面贯彻《优化经营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的“分权,管理和服务”改革,加大对电子发票的使用推广,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以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的前三个区域试点项目为基础。在全国各地新设立和注册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新纳税人”),实行电子增值税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电子化”)。现宣布有关事项如下:

1.从年12月21日起,特殊发票的电子支付将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纳税人中实施。门票的范围是全国性的。其中,宁波,石家庄,杭州三个地区试点了纳税人向全国开具电子专用增值税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用发票”)。

从年1月21日开始,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纳税人通过电子方式执行特殊发票,发票的收件人遍布全国。

实行电子专用发票的新成立纳税人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计划级城市的税务局决定(以下简称“省级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

2.电子专用发票由各省税务局监督。使用电子签名代替特殊发票印章。它属于特殊增值税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目的,基本使用规定等均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用发票”)相一致。票“)相同。请参见电子特殊票样本的附件。

3.电子特价机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数字,编码规则为:第一位数字为0,2-5位数字表示分别在国家计划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6-7位数字表示年份,并且8-10位数字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位。发票编号为8位数字,每年分批编制。

4.从各地实行电子特价票之日起,当地需要开具纸质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普通增值税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通发票”),纸质特价机票,电子特殊机票纸质新的纳税人拥有统一的汽车销售发票和统一的二手车销售发票,将统一收到UKey发票。税务机关免费向新的纳税人发行UKeys税,并依靠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增值税电子发票,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特殊票证发行服务。

五,税务机关应根据电子专用发票和纸质专用发票的总数核定纳税人专用增值税发票的数量。电子特殊票和纸质特殊票的特殊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最大发票限额应相同。

6.签发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可以签发电子专用发票或纸质专用发票。收票人要求纸质特种票的,发行人应当发行纸质特种票。

七,纳税人签发电子特价票后,如出现销售退货,发票不正确,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扣等情况,有必要按照规定发行红字电子特价票。符合以下规定:

(1)购买者已使用电子专用票申报扣除的,购买者应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填写并上传“红字专用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表”(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写“信息表”时,请勿填写相应的蓝色字母电子票证信息。

如果购买者不使用电子专用票进行扣除,则卖方应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写并上传“信息表”,并在填写“信息表”时填写相应的蓝色电子专用票信息。”。

(2)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通过互联网上传的“说明书”。系统自动通过验证后,它将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该信息同步到纳税人的系统。

(3)卖方根据经税务机关系统确认并通过的“信息表”发行红字电子专用票,并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发行负数的销售。红字电子特殊票应与“信息表”一对一对应。

(4)购买者已使用电子专用票抵扣的,应当暂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入“信息表”中所列的增值税。获得卖方发行的红字电子特价票后,“信息表”也用作簿记凭证。

八,购票人取得电子特价机票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者代办申请出口退税或退税的,应当登录综合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确认退票目的。发票。登录地址由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告。

9,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国家增值税发票检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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